湖南育儿假(湖南亲子假)

npc-st 2024-03-22 212次阅读

本文目录一览:

湖南产假是158天还是218天

158天。

女职工生育期间可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难产增加难产假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符合法定规定的生育条件的,可依法享受湖南奖励产假60天。湖南产假最长可请到婴儿一岁。只有需哺乳的女职工,在产假期满后,由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同意之后可休哺乳假,接着产假能休至婴儿一岁。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

[img]

湖南育儿假期2022年新规定

育儿假怎么算时间

1、首先在当地实施日之前子女已满3周岁的,不享受当年的育儿假。育儿假中所指的每年为自然年度,三周岁以下是指子女自出生起的36个月(含)内。按照自然年度计算,理论上育儿假可休4次,但最后一次须在子女满36个月(含)内休完,子女年龄超过36个月后就不再享受。

举例:孩子出生日期为2021年6月,是否享受2021年-2024年共四次育儿假。

2、育儿假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累计10天的育儿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所以,育儿假与公休假属于不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包含关系,不与公休假抵扣。企业职工根据所属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履行请假手续后,可享受育儿假。育儿假期间视为出勤。育儿假期间的工资由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育儿假是怎么规定的

2021年6月6日印发的《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了25条重点任务,其中,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方面,提出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要求全面落实产假等生育类假期制度和哺乳时间相关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具体规定如下:

1.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比如,不能超出三孩政策的上限、经法定婚姻登记;

2.按照自然年作为计算周期,从子女出生之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年享受累计10天的育儿假,多子女数量不叠加享受假期;

3.可参照年假,非一次性请假,额度内可多次请假;

4.当年内使用,不可结转。超出12月31日的,视为放弃,不另外发放补偿;

5.新入职的,参照年假计算方式,按照入职日至12月31日的【当年剩余天数】除以【当年天数365/366】得出的数值再×10.向下取整数值。切记无需四舍五入。

6.当年子女满3周岁的,按照满三周岁的当日进行折算。

7.当年离职的,按离职日折算当年可休假天数,多休的,按照事假计算。

湖南育儿假单位必须执行吗

是的,必须执行。

育儿假是强制性规定,单位必须执行的,同婚假产假等假期一样,是员工应享受的假期,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给予夫妻双方每年5~15天不等的育儿假,重庆、安徽两地更是将子女年龄放宽至6周岁,还有地区进一步明确,假期工资、奖金、福利待遇视同出勤,如单位拒不执行,建议向单位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来维护合法权益。

2021年12月3日,湖南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布,其中关于育儿假相关规定如下: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为出勤。

湖南陪产假2022最新政策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

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

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

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

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

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为出勤。

湖南育儿假最新规定2022

根据现行生育保险政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女职工,在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只要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就可以报销生孩子的费用。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期间,依法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生育医疗费补贴。生育假是指男女方双方实行计划生育期间所享有的带薪假期。2021年以来,全国多地出台生育新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育儿假期2022年新规定

北京: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3周岁前,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上海市:在孩子满三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五天的育儿假。

天津市:在子女不满三岁期间,雇主每年将给予夫妻10天育儿假。

重庆市:经单位批准,夫妻一方可休育儿假至孩子年满1周岁,或者夫妻双方在孩子年满6周岁前每年可休5至10天育儿假。

河南省:在孩子年满3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有10天的育儿假。

广东省:如果孩子不满一岁,父母每年应享受10天的育儿假。

江苏省:孩子年满3周岁前,夫妻双方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

黑龙江省:每年给3岁以下婴儿的父母10天育儿假。

江西省:在孩子不满3岁期间,夫妻双方每年有10天的育儿假。

四川省:子女不满三岁的夫妇每年总共享受十天的育儿假,这被视为出勤。

贵州省:3岁以下婴儿的父母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

吉林省:3岁以下婴儿的父母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

山西省: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每年给予15天的育婴假。

青海省:子女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每年给予15天的育婴假。

甘肃省:孩子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每年15日给予育婴假。

河北省:孩子不满3周岁的,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每年10日给予育婴假。

浙江省:三岁以下婴儿的父母双方每年可享受10次育儿假。

福建省:如果孩子不满三岁,夫妻双方每年还可以享受10天的育儿假。

安徽省:孩子不满三岁的,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10天育儿假。

湖南省:依法生育子女(含依法收养)且子女年龄在0至6周岁的,夫妻双方每年享受10天育儿假。

湖北省:三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可享受10天育儿假。

云南省:3岁以下婴儿的父母每年总共享受10天育儿假。

内蒙古省:除我国法规的产假外,在孩子年满3岁之前,双方每年都有10天的育儿假。

辽宁省:有三岁以下子女的夫妇每年总共享受10天育儿假。

广西省:夫妻双方在孩子从零到三岁时,每年享受总共10天的育儿假。

宁夏省:在孩子0-3岁期间,丈夫和妻子每年有10天的育儿假。